“图形与几何”教学中直观与抽象的关系小学的“图形与几何”的教学是通过学生的直观感受来认识不同的几何图形,我们在教学中不光要让学生认识生活中具体物体的形状, 而且要帮助学生学会从生活中具体物体形状抽象出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教学几何图形时采用的方法是离不开直观具体的物体的,但是最终是要抽象到几何的本质特点的。因此在教学中就会经常用到直观与抽象。所谓的“直观”就是指“通过与客观事物直接接触所得到的认识”。所谓的“抽象”是指“从许多的具体物体中去除非本质的个别属性, 归纳总结出共同的本质特点。”直观和抽象是几何图形学习中的两个重要方面。而教师在教学中如何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是我们教学中所要解决重要内容。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教学实例谈谈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 直观是抽象的基础, 直观是抽象的前提。在教学中我们要遵循从直观到抽象的原则, 从直观、具体入手, 在直观具体的基础上抽象出图形的具体特征,从而使学生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其次, 抽象是数学的本质。数学是客观世界抽象概括的产物, 其本质是抽象的, 我们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直观的基础之上, 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可感的、直观的基础上对具体物体进行形象的感知, 并从这些形象的感性认识通过理性的思辨,最终达到数学的本质。最后要适当掌握直观与抽象的度, 找到二者的平衡点。在实际的教学中, 直观和抽象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过分相信直观得到的理解可能是浅表的, 甚至是错误的; 也不能抛弃直观而谈抽象, 在教学中我们要掌握好直观与抽象的度, 找到二者在教学中的平衡点, 把二者有机进行结合, 这样才能是学生更好地认识数学, 学习数学, 以达到学习数学的最终目的。如在教学《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认识》的时候我们可以先从我们身边的具体物体出发, 让学生说说我们身边哪些物体是长方体的, 通过摸一摸, 数一数说说他们都有几个面, 面是什么形状的?几条边?几个顶点?然后教师从学生对这些长方体物体中直观感受中得到的表象进一步抽象出作为长方体这一空间图形的具体特征有六个面都是长方形,有 12 条边( 长方体的边叫做棱),有8 个顶点。这样学生从直观的长方体物体的特点总结抽象出长方体图形的特征, 经历了从直观到抽象的过程, 从而是对数学的认识从感官形象的认识变成抽象的数学本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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