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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顶岗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依据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内基本在校外进行生产性实习活动,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延伸到校外学生顶岗实习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顶岗实习前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 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 在按顶岗实习操作规程、顶岗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个顶岗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各院、系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各
院、系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教务处职责
,并组织实施。
。
,代表学院负责顶岗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
。
、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院、系职责
、系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
、本单位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沟通。
。
、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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