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 条规定
2500
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 3 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 层
1200
1.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 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
600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倍。局部设置时, 倍计算。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条的规定。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 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高规条文摘录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
建筑分类
名称
一 类
二 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19F)
十层~十八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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