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为全面加强全县文体旅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本系统的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事件相关人提供救援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相关人和经营单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行业发展形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我县文体旅系统的突发事件。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文体旅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场所,以及歌舞娱乐场所、复打印店、网吧、电子游戏厅、剧院(场)、影院、旅游景点等场所。2、本预案所指业务生产和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体旅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相关业务活动。3、本预案提出的文体旅单位包括:局属各单位(股室)、乡镇文化中心。4、本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1)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2)破坏性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3)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
(4)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5)恐怖和刑事案件、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共场所滋事事件、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
(6)涉外突发事件等。(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时,第一时间疏散群众,迅速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2、预防为主、重在防范。建立和完善人防、物防、技术防范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措施,时刻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工作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4、服从指挥,分工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局领导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设立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宣传部部长兼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副局长副局长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股室)、乡镇文化中心、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二)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原则,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时间和方式。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做好有关后勤工作保障工作。3、研究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问题。(三)县文体旅各下属单位职责1、县文化馆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2、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的突发事件。3、县文物局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管辖的文物保护单位(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4、县文化馆、图书馆负责研究处置文化馆(站)、图书馆、露天剧场(广场)等以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5、文体旅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6、文体旅旅游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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