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预防意外事件的措施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防范措施
一、病人自我人身伤害的防范措施
1、医务人员接诊病人时,应对其进行心理社会评估,发现有心理问题时,立即正面引导,并与家属联系,以取得配合,同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有心理问题的住院病人应安置在远离危险地段的病房,加强巡视,关心安抚病人,及时发现病人的心理障碍,有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请精神科医生会诊。
3、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安置在单人病房,病房你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24小时专人陪护,防止自杀或伤及他人。
4、发现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实行24小时监护,加强心理治疗,必要时转至专科医院。
5、有心理问题的病人,医务人员将病人心理动态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记录病人行为和采取的措施。
二、住院病人擅自离院的防范措施
1、病人入院时,医务人员应交待住院须知,强调不允许擅自离院和离院后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
2、对不听劝阻的病人,必须在相关同意书上签字,以示责任自负。
3、危重、病情特殊、手术前的病人禁止离院,必要时如实记录,并报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处理。
4、门卫、员对抬担架或搀扶离开医院的人员应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及医务科联系,并阻止出院行为。
5、对住院病人离院情况要进行交班,各班次随时确认、清查病人返院情况,做好记录。
三、病人入院前、检查途中、检查时防范意外的措施
1、医生对门诊病人病情、思想状况、行为能力综合判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急、重病人首先住院后检查,并根据病情选择陪送住院方法(步行、推车、轮椅等)。
2、住院病人需离开病房检查时,必须有人陪检,陪检人员应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手续履行情况等,再根据病情选择陪检方法。
3、危重病人需检查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并配备急救药品、物品等。
4、陪检途中应严密观察病情,注意病人的体位、道路情况、运送的方法和速度。
5、检查中,检查科室人员应观察病情,一旦发现病情变化,立即停止检查,就近或就地抢救,同时报送检科室和相关部门协助抢救。
6、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的特殊情况向经管医生汇报。
7、辅助检查科室配备常规抢救药品和设备,检查医生掌握常见抢救技能。
四、医疗设备故障引发非医疗意外的防范
1、科室认真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管理,严格操作规章,定期保养并记录。
2、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设备,做到检查有记录、处理有意见、结果有反馈。
3、大型设备、高危设备、易燃易爆、有放射线的设备,严格上岗资质,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严禁高危设备带病工作。
4、对压力容器、计量器具定期检查。
五、医疗活动中病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防范
1、利用入院宣教、医患沟通、公休会等方式加强病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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