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中心小学实验室
(管理与使用)
制
度
XXX中心小学实验室
2012年03月05日
XXX中心小学实验室管理与使用
制 度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教委关于全国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两基”巩固提高目标,使仪器室工作更加完善,更加发挥仪器室、实验室的作用,按相关文件精神,有计划地开展我校实验管理、器材使用工作,发挥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拟定如下制度:
教师演示实验仪器的开出
各科教师必须按照教材要求和实验室仪器的配备情况借用仪器进行教学。
各科教师借用的实验仪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当日借,当日还,并且完善借用手续。
教师借用的器材不得在同年级同科教师中转借,以确保仪器的损坏责任追究和仪器的开出率。
如书中要求做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如准备室没有器材的,要尽量倡导教师、学生自制教具来完成实验教学,如条件和材料不具备的实验,要向准备室管理人员报告,并且填写相关表册。
教学仪器较少或者缺乏的实验,要利用采集自然实景图的方式来进行实验教学,并将采集到的图片资料上交准备室作为备用教具,并且填写自制教具的相关表册。
学生分组实验仪器开出
实验教师必须先给所在班级分小组(4人/组),并且确定分组名单和座位号,学生在实验室实验时必须按照分组座位就坐,以便仪器损坏的责任追究,实验教师要填写相关分组表册。
教师不能因赔偿制度而不借用仪器或不让学生实验,如有此原因影响实验仪器开出率和实验教学完成率者,一切责任追属实验教师。
实验时教师必须给学生讲清实验规程,按规定进行操作,如有学生损坏器材或私自偷拿器材,导致仪器缺省的,将追究实验教师赔偿,并扣当朋考核分(3分)。且纳入年终考核。
实验教师资料完成
实验前应提前填写实验仪器借用或分组实验通知单。
拟定实验教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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