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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伤医.doc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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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伤医伤医,就是患者或患者家属用粗暴残忍手段对待医者,主要表现在谩骂、推搡、殴打或者动用凶器使医者受伤、致残或者致死。 2015 年6月3 日,德州市人民医院发生伤人事件,2名医护人员和 4名就医者受伤;同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一名护士被殴打;同日,河北省保定容城县医院一名内科医生遭患者家属追打;6月5日, 榆林市第二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左眼眼球被打破裂;同日,福建省立医院耳鼻喉科主任被患者砍伤;6月7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护士被砍成重伤;6月16 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覃医生在医院电梯间被病人泼汽油导致大面积烧伤……。据中新网统计,全国 20天内伤医事件就有 10 多起。另据一项统计:从 2009 年到2014 年5月全国先后发生恶性伤医事件 109 起,其中,新疆、内蒙、吉林、河南、贵州各 1起,黑龙江、天津、甘肃、重庆各2起,辽宁、安徽、四川、云南、广西各 3起,河北、陕西各 4起,山东、江苏、上海、福建各 5起,湖北 6起,湖南 7起,浙江 9起,广东 15起,北京 16 起。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越是边远和贫困地区伤医事件的发生率越低,越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经济富裕地区伤医事件的发生率越高。说明伤医案的发生频率与经济环境呈因果关系。 2013 年11月20 日深圳新闻网有一篇报导,题目是《治理“医闹”可借鉴国外经验》。文章说:美国也存在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等现象,但医患关系总体较为和谐,并未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虽然在 2010 年曾经出现病人枪击医生事件,但美国多数医院并未因此事过度加强安保措施,因为美的医务人员专业素养、健全的医疗责任制度、完备的纠纷处理机制以及人性化的医院环境才是杜绝类似恶性医患纠纷的良方。文章又说:事实上,美国每年死于医疗事故的人数并不少,但“医闹”却很少发生。究其原因,首先得益于已实行多年的“知情认同”制度。根据这一制度, 医方通常都会向患方毫无隐瞒地说出其病情,以及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问题、治疗成功率、可能的后遗症等,并确定病人是否完全明白并且能否同意医生的诊治计划,这样就让其想闹也没理由。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也很少发生伤医事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加快,伤医事件才越来越频发。究其原因,就是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比如,十多年前一位朋友的母亲因感冒住院,医生为其进行双黄连输液。输液后,朋友的母亲很快就有反应,其表现就是心脏不适。为此,家属找医生要求换药,医生说:治感冒双黄连是最好的药,除此之外再没有好药。于是, 患者只能强忍不适而继续输液。第二天患者病危,并在转院后宣布死亡。很明显,导致患者死亡的罪魁祸首就是双黄连。双黄连说明书上就明确提示有“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消化系统失常、循环系统异常和神经系统异常”等。这说明,医者明明知道患者已经出现了输液反应,还坚持输双黄连,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是不是医生渎职? 事后我问:你母亲去世后有没有向医院追责?他说:与医院打官司十分困难, 咱无权无势根本就打不赢官司。人都死了,要钱何用?就这样,死者家属在无奈之下决定“息事宁人”。息事宁人,无论对死者还是活着的人都是安心。但是,在“民不举官不究”的情况下,医院和医院的上级医管部门既不可能把该案列为事故,也不会追责。这样,医院和医管部门就等同于为医者护短。慢慢地,医生渎职也就变成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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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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