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户内燃气管线置换通气制度
一、 首先在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竣 工资料和现场实际编定的置换方案,经主管副总、生产经营部批准后 方可实施。
二、 组织置换点火前,要求用气单位按下列项目作好置换点火准 备工作:
1、 用气单位提前通知用户置换点火时家中留有成人。
2、 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知识及用气管理的 有关规定。
3、 置换点火前40分钟须将置换点火区所有火源清除,并设置防 火纠察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置换区。
4、 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医务救护车等。
5、 用气单位必须成立临时置换点火协调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 调工作。
三、 置换点火前,通气人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所需工具配带齐备;
2、 建立必要的通讯系统,联络畅通;
3、 工作人员职责分明,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4、 置换前,通气人员必须对要通气管道及附属设备(如阀门、调 压器、放散管、压力表等)仔细检查,看是否联接完好,符合技术要 求,并关闭所有阀门。
四、一切准备工作完毕后,进行置换点火工作,其步骤如下:
1、 首先缓慢打开庭院中压阀门。
2、 在各调压箱前(调压柜)阀井进行放散,当用仪器测得该放散 点含氧量低于2%时,此段中压置换完毕。
3、 打开调压箱前阀门、调压箱进口阀门,在调压器测压嘴上进行 放散,浓度达标后,调压箱置换完毕。
4、 打开调压箱出口阀门,调节出口压力为 2000— 3000pa,在楼前 管末端放散,浓度测得达标后,关闭放散点,楼前管置换完毕。
5、 由专业人员打开入户总阀门,打开立管顶端丝堵用胶管将混合 气体通向室外放散,打开表前阀、安全阀,用胶管将混合气体通向室 外放散。
6、 当户内燃气管道置换通气后闻到较浓的燃气味时,就可以由专 业人员进行试点火,点火燃烧正常后,方可移交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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