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 10 ******实业有限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试行版) 编制日期 2012年11月9日审核日期 2012年11月日批准日期 2012年11月日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2/ 10 一、目的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正常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定义、适用范围、类型 1、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发生的工程经济签证。 3、工程签证的主要类型: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原施工承包人拒做、漏做、拒维修而需委托第三方施工的项目; (3)因甲方指令(施工承包人案、施工工序、施工顺序)改变而造成的返工工程可; (4)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 (5)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6)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8)合同规定需现场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三、相关部门职责 1、合约造价部(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工程量收方以及签证工程完工验收; (3)负责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负责对1万元以下的签证结算进行抽审; (4)负责对1万元以上的签证结算进行复审; (5)对施工承包人和造价咨询单位存有异议的费用,组织造价合约部、造价咨询单位和施工承包人的人员一起商讨,合理定价;当存在较大的费用争议时,请示项目总经理后再作相应处理; (6)负责对《签证结算书》进行流程审批,同时将审批完成的结算书发放各相关单位; (7)负责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存档。******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3/ 10 2、工程/机电管理部(1)负责下达《签证审批单》; (2)对施工承包人提报的经现场监理审核的签证施工承包人案,进行复核; (3)参与现场监理机构组织的签证工程的验收、计量等工作,填写《签证工程量确认单》; (4)对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的工程量,填写《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当发生的返工工程量较大时,应会同造价合约部共同确认; (5)负责收集、审核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签证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完整的签证结算资料转交造价合约部员审核。在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的配合下,负责对工程现场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施工,经工程总监初审同意的施工承包人案进行审核。四、工程签证结算 1、签证费用的结算按以下步骤进行:①施工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工程/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现场签证审批单》后,对于不需要编制施工方案的签证项目应立即按该指令组织施工并在接单后的2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费用预算书;对于必需先提交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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