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家长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一、督导评估对象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二、督导评估办法
. 方式:督导评估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对家长学校建设情
况进行督导评估。“听”:听校长所做的自评报告;“查”:实地查
看,查阅资料,随机巡查家长学校管理、授课等情况;“访”:进行
师生家长个别访谈、 个别问卷调查; “谈” : 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 时间: ①根据各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情况, 随工作进度 即时进行评估量化;②每年12月份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 园进行督导评估。
.方法:①督导评估采取自评和复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学校
根据督导评估方案开展自评, 自评结束后将自评结果报区教育局基教
科,区教育局组织复评;②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以形成
性评估为主。 有关课程管理及教学实施等有关内容采取随机抽查、 巡 查的办法, 巡查内容见 《市家长学校授课情况巡查记录表》 (另发) 。 该巡查记录表各项积分按比例折合,计入督导评估方案对应指标中。
在市教育局督导评估中成绩优秀或差的单位, 区教育局在总量化中将
给予奖分或罚分。
.程序:①召开督导评估汇报会,听取校长自评报告;②督导评 估人员信息采集;③综合分析,审核认定结果;④召开反馈会议,向 学校反馈督导评估情况,提出建议。
三、督导评估结果的使用
等级划分:评估成绩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 80-89 分的为良好,
60-79 分的为合格,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结果使用: 评估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学校分别授予 “市中区示范
家长学校”和“市中区先进家长学校”, 校长分别授予“区级优秀
家长学校校长”和“区级先进家长学校校长”的荣誉称号,并推荐参
加“市示范家长学校”和“市先进家长学校”的评选。
督导评估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写出书面说明,限期整改。
每次单项评估的结果,合计折算计入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的该项分 数中。
四、督导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督导评估内容与权重
评价办法
得分
A1 家 长 学 校 建 设 的 保 障
40分
B1 组 织 领 导
20分
、幼儿园高度重视家长 学校建设,制定加强家长学校 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或方 案,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家长 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 难。中小学幼儿园均设立家长 学校,有校牌或标志。(5分)
阅档、看会议记录、实地 查看。
.有“意见或方案”,切 实口」行,视落实情况分别 计4-2分。
.有校牌或标志计1分, 否则不计分。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学校、幼儿园成立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校长担 任家长学校校长。(4分)
阅档,调查了解。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责任落实,视情况分别计
4-2 分。
、报刊、网络、广 播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等,及时 全面的向社会、家长和师生宣 传家庭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的 家庭教育舆论氛围。(4分)
查阅宣传资料,调查了解。 视宣传形式、宣传效果分 别计4-2分。
、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 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定督导 评估方案,开展督导评估活动, 并纳入年度督导评估体系。(4 分)
调查了解,看督导评估档 案。
制定评估方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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