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危旧房改造双兴绿园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核人: 公司安全科: 监理工程师: 2007 年4月 25日 1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鞍山胜利路危房改造工程双兴绿园小区(友好五街坊) 2. 工程地点:鞍山市胜利路西佳水世界南地段 3. 工程工期:开工时间: 2007 年3月 10 日,竣工时间: 2008 年6月 30日 4. 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邻街商住民宅建筑楼群,由6栋 17 层建筑( 其中 1#、 2# 楼1~3 层为商业网点, 2#楼 1-18 行线地下一层) 组成, 本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 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抗震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框- 剪结构,非承重烧结粉煤灰空心砖填充墙体,外墙胶粉聚苯外保温,专用粘接剂粘贴面砖或涂料等,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二、施工方案 1 、基本要求 1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具,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 应立即修理完善。 6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 、临边作业: 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 2 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 )首层墙高度超过 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 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 (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 )搭设临边护栏干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 - ,下杆离地面高度为 - 。坡度大于 1: 的屋面, 防护栏杆高 , 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 横杆长度大于 2m时, 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在基坑周围固定时, 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 50-70cm 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 不应小于 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b)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 可用预埋件与钢管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 可在预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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