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催款律师函
篇一:福州工程款催收律师函
要求赔偿损失、偿还借款的函 :
****公司与你方授权代表**于20**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为合同)。合同约定由双方合作开发位于***占地面积为***亩,建筑面积为****平米的居民楼。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甲方权利与义务约定:甲方负责本合作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安置、三通一平工作及水电、暖气、外管网衔接工作和费用后将地交付乙方开发建设;由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合法取得各级批准开发建设批复及相关审批手续。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乙方权利与义务约定:享有本合作项目所占股权的投资回报的权利;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先开工建设两排16户为第一期工程,后三排房屋预定50%以上即动工建设;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安全施工,保质保量,达到图纸施工要求。如有变更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经过双方同意后再变更。
合同签订后我司积极组织安排施工,严把施工质量,并向你方授权代表提供**万元借款作为完善土地批复手续的费用。我司认为,合作双方都应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才能确保合作项目继续履行,而具备合法批复文件和审批手续是双方合作具有合法基础并能继续开展的前提条件。我司提供**万元借款目的在于提供资金配合你方办理土地及房屋的审批手续,然时至今日你方仍未办理任何缴纳土地款的手续或票据也未取得合作项目的合法批复文件和审批手续,导致我方施工处于违法状况。由于合作项目的施工费用均由我司承担,在合作项目未办理审批手续前如继续施工,必将承担巨大
的风险和风险。因此在你方未办理取得合作项目的合法批复文件和审批手续的下,我司有权暂停施工,中止履行合同,待你方办妥手续后重新开工。而你方却在未经与我司协商一致的情况,擅自引入第三方进场施工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由此给我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按照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之约定,我司享有整个合作项目总价72%的收益,预期项目收益在人民币****万元以上(计算公式:**户* 56万元/每户*72%=****万元)。该项目预期收益即属于我司的实际损失。
施工过程中的部分质量问题是由双方的原因共同造成,其中即有你村委提供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材,委派的现场施工监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存在我司施工过程中的瑕疵。对于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双方已协商一致,我司也已采取整改补救措施。即使如有工程质量问题未解决,我司仍然可以采取整改补救措施,你方无权在未通知我司并协商的情况下以工程质量为由擅自终止合同。如你方在未与我司协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我司全部损失。另外在项目开发前你方向我司借款**万元未用于约定用途,至今未偿还,也敬请你方尽快偿还。
望你方慎重考虑此事,积极协商,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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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柳浩律师
时间:
篇二:工程催款函
催款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现就贵司拖欠我司 《上海证券报配电系统计量》 改造工程款一事向贵司致函如下:
月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了,双方约定,贵司曾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支付了合同总价的70%预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待施工完毕移交正式使用后个工作日付清。但从年月施工完毕至今,贵司便未再按约定支付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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