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快改革行政服务措施
县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改进我县行政服务 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拟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进行再次清理,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进行再次优化, 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是简政放权原则。县级部门实施的审批服务项目,应按照方便群众、 便于监管、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的思路,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和条件, 对内容相近、重复审查的审批环节予以合并,并把审批权限尽可能下 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让窗口人员有权办事。
二是规范便民原则。对项目设立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申请材料、 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 询。要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 的标准、条件、权限、时限、责任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白 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集中统一原则。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优势, 按照“应进 必进”的要求,设置“一楼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 式办结”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让行政服务中心能真正集中统一办 件,让群众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 清理项目,上网公示。
清理审批服务项目。
清理项目收费。
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经营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费用减免的标准及减免审批程序等由收费部门 白行清理汇总后,9月15日以前报行政服务中心审查后上网公示。
(二)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各部门要科学制定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图, 并将审批项目办理环节及办 理时限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集中进驻行政服 务中心规范运行。流程应当相对固定,严禁工作人员随意改变,造成 群众不便。要精简办事环节,多个领导重复性审批的要减少领导签批, 尽量归口到一个分管领导把关。 要进一步增强审批授权,让窗口人员 有权办事,同时优化办事程序,能即办的即办,不能即办的也要承诺 时限按时办结。要通过简化程序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原则上县级部门白己审批的事项,办理时限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办
结。
修订服务指南,制作办件材料范本。
各部门应认真清理申报资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白行取 消;对确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尽量简化为表格,填报内容要作出明确 具体的提示,便于群众按要求准备。
(三) 统一着装,优化形象。
行政服务中心是全县的窗口单位,各部门应按中心要求为本单位窗口 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装,维护窗口形象。
(四) 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整合网络资源,开展网上审批。
各部门应充分整合网络资源,依托 县网上审批系统,积极开展网上 审批,防止群众两头跑路。部门科室和分管领导要通过网上处理审批 项目,禁止由窗口人员包办。
配强窗口人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为窗口配备能力强、素质 好的工作人员,为群众开展优质服务。人员要相对固定,坚决杜绝科 室人员频繁的轮流到窗口上岗,人为的影响窗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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