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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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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5 年6月2 日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 5年8月18 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1995 年9月 14 日公告公布施行根据 199 7年9月25 日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7 年 11月 14 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 200 4年6月30 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 4年7月28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稳定耕地面积, 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含蔬菜生产基地) ,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应当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的方针。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监督等保护工作的统一管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养护、质量监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协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占、破坏基本农田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二章划定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条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应当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 并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相协调。第十一条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指标控制。市人民政府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时,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布局安排,并逐级分解下达。第十二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油、糖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高产、稳产和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三)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中低产田;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蔬菜生产基地; (五)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的试验示范田和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六)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划分为两级: (一) 生产条件好, 熟土层深厚、土壤质地良好、地力上等, 产量高和作为蔬菜生产基地保护设施、基础设施好, 无污染, 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一级基本农田; (二) 生产条件较好, 熟土层较厚、地力中等, 产量较高和作为蔬菜生产基地保护设施、基础设施较好,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划为二级基本农田。第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工作, 以乡级为单位进行, 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 组织村、社具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保护面积、保护地块。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 予以公告。标志规格、内容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技术问题按国家制定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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