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抵债.doc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电话: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 守执行。
一、 本合同所涉房产位于 市 小区—号楼
单元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 平
方米,(具体以甲方持有的《和平壹号商品房认购书》上登记信息为 准)
二、 本房屋系甲方个人出资房产,现该房尚未交付且未签订正式 《商品房购买合同》(尚不满足交付条件),甲方同意将该房屋转让
给乙方。
三、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 元)。
四、 付款方式:以甲方欠乙方的货款 (¥: 抵换为购房款。
鉴于甲方因 欠乙方 ,甲方同意将
该款抵换为本合同购房款。
五、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正式收据(购房款收据), 并将收据及甲方持有的包括购房合同在内的本房屋所有合法手续原 件交付乙方。
六、 甲方应于办理该房屋过户、合同更名等条件必备时三日之 内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变更事宜,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 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七、 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将本房屋项下所有的权益依法转 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以及该建筑物其他住户相同的居住 权利。
八、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合同标的房屋的所有、使用、收益、 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产权以及相关房屋权利一并转 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否则 构成违约。
九、 甲方应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租用以及共 有等产权纠纷以及有关按揭、税项及租金等事项,交易后如有上述未 清事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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