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塔吊防碰撞方案》
建设单位: 招商局地产(重庆)花园城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招商·花园城一期工程
编制人员:
技术负责:
项目经理:
报送日期: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花园城一期工程
塔吊防碰撞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02
2、编制依据……………………………………………………………………02
3、塔吊防碰撞措施……………………………………………………………02
4、塔吊机组安全操作措施……………………………………………………04
招商·花园城一期工程
塔吊防碰撞方案
1、工程概况
招商·花园城一期工程为住宅小区。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N12地块,太湖中路。。由1-13号楼多层花园洋房、14号楼低层公共建筑、15号楼地下车库组成。
根据工程量、工期等要求,共设置10台塔吊(其中14号设一台QTZ63塔吊;9号楼设一台QTZ640;1楼设一台QTZ40塔吊;其余均为QTZ63塔吊)。其中14号和9号楼塔吊为前期样板房施工需要,并按最初的建筑总平面图进行布置,目前由于建筑方案调整,原布置为满足14号和9号楼施工的塔吊将无法满足后续工程的施工需要,故在14号和9号楼施工完成后进行拆除。为防止各塔吊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不发生相互碰撞等事故,特编制该塔吊防碰撞措施。
2、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塔机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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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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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塔吊防碰撞措施
塔吊与塔吊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在进行塔吊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最小水平距离要求,防止塔吊的起重臂撞击塔身标准节: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
本工程主要采用QTZ63塔机,,,故本工程各相邻塔机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
本工程各塔吊的水平距离详塔吊平面布置图中所示。
施工过程中相邻两台塔吊,处于高位的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臂的最低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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