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马关县医改工作总结医改工作计划
马关县2011年
医改工作总结及2012年医改工作计划
今年是深入推进新医改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医改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医改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州对医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医改工作的进展,现将我县2011年开展医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医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是实施医改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面对十分繁重的医改任务,围绕群众健康权益,针对群众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用改革的手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组织保障。抽调了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和县人社局各一名同志到县发改局组织县医改办,负责全县医改工作的日常事务办理。将县医改办设在法改局,利于工作统筹协调和开展。
二是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围绕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目标,我县对今年医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逐条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部门,确保落到实处。为此,县人民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
三是注重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运行机制转变,为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
四是注重合力推进。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医改工作大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了医改有力、有效。
二、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目标任务:(1)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全面落实医保待遇。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
进展情况:已完成。,参保率达94%,%;,参保率达94%,完成州局下达2万人目标任务数的91%,百分之百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目标任务(2)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
进展情况:我县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为历年来最高水平。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目标任务:(3)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筹资标准。成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352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42—282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118—158元),个人缴费70元;特殊困难居民由政府全额补助。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2—242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02—232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8—108元),个人缴费10元;困难学生由政府全额补助。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00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6元),个人缴费30元。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补助按省、州财政下达预算计划执行。
进展情况: 已完成。 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成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元—352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42元—282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118元—158元),个人缴费70元;特殊困难居民由政府全额补助。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年212元—242元,中:人均财政补助202元—232元(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8元—108元),个人缴费10元;困难学生由政府全额补助。2010年度提高10元,达到30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200元。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00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6元),个人缴费30元。
目标任务:(4)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县级以上医院。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进展情况:已完成。我县新农合门诊统筹率已达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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