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特征、种类与合同的.doc(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又称契约,可从以下二个角度理解:1、概念:又 称契约,可从以下二个角度理解:合同是一种由缔约人实施的法律行为。(1)合 同是一种由缔约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基于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2) 合同是一种基于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合同是一种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务关系。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1)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合同的特征、种类 与合同的基本原则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以设立、为目的。为目的。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它 包括以下二要素:以下二要素: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①合同 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②各方当事 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二) 合同的分类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1、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 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划分诺成性合同:不要物合同,(1)诺成 性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 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的合同。意 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如买卖 合同、租赁合同。合同、租赁合同。
(2)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 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意思表 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如小件寄存的保管合同。效 的合同。如小件寄存的保管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要式合同与不要式 合同:按照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划分 要式合同:(1)要式合同:必 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并生效 的合同。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不要式合同:(2)不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 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划分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1)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2)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义务而单务合同: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 同。如赠与合同。另一方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有无对价给付划分 有偿合同:(1)有偿合同:一方通 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 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输合同等。(2)无偿合同:一方给付对方 某种利益,对方取无偿合同: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 报酬的合同。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赠与合借用合同。同、借 用合同I。
5、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与从合同:划分能够独 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方能 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如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 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为主合同,而产生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 合同为从合同。合同为从合同。(二)合同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合同法:调整平 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1、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适 用范围:2、适用范围:各类平等主体之间设立、(1)各类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和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2)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可适用合同法。可适用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 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和要件 概念: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1、概念:订约当事人就合 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条件:2、条件: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1) 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2)订约当事人 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3)合同的成立应具 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要约的要件与效力要约的概念: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1、要约的 概念: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向对方当 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条件:2、要约的构成条件:要约人要具有订 约能力。(1)要约人要具有订约能力。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2) 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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