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制度
1、认真做好本辖区围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电子档案。
3、对辖区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尽最大努力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4、及时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管理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的要求,对辖区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
3、通过多种途径筛查和发现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慢性病管理档案,实行规管理。
4、对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的面对面的随访和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5、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管理知识讲座及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6、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7、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
8、负责辖区慢性病患者的筛查、诊断、登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指导和转诊等管理;并收集、汇总慢性病管理信息,按时上报。
、老年人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保健管理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积极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底数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登记。
3、建立健康档案,实行专案、动态管理。
4、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体格检查。
5、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以上个性化健康指导,容包括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自我保健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
6、对高危老人及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规管理,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7、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教,告知服务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提供保健知识,使老年人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和自我照顾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度过美好的晚年。
8、65岁及以上老人家中有三种以上健康教育资料和个性化健康指导处方,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在60%以上。
9、及时收集、汇总、上报老年人保健工作信息。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网络,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及防治、康复医生,制定工作计划。
2、积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系,开展线索调查,准确掌握全市精神病患者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3、对新发现的精神病患者及时登记、建立档案,并专案、分类管理。
4、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规的随访服务,每年至少4次。
5、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义诊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制度
1、对辖区0-6岁的散居儿童和托幼机构的集体儿童,按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系统的观察小儿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及时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健指导。
2、0-6岁儿童应于产后1周,28日龄(1个月)、3、6、8、12、18、24、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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