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处理流.doc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和处置,以防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被误用或误放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切原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以下统称物料)。
引用文件
无
定义:
不合格品:不符合本公司品质规定的物料。
征询:物料不合格时,对“不合格”项目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价,并决定对应措施的活动。征询的结果可以是以下所列任何一种:
退货/报废:当不合格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且无纠正的价值时,则对不合格品采取退货或报废
的决定。
让步放行:对不合格品批进行鉴别使用的一种方法,其结果又分为以下几种:
返修/返工;
照用;
③100%选别。
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的补救措施,该措施虽不能使不合格品最终符合原设计要求,但却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使其最终能满足原设计要求。
照用:即指允许含有少量不合格品的提交批不经再检验而直接投入使用或放行。
100%选别:从不合格品批中挑选出合格品。
有损检查:对被检查对象的品质有损伤(有形或无形),而有可能影响其发挥正常功用的检查。诸如跌落试验、撕破检查、以及未注明“可以使用”的硬度试验,整机的耐久、性能试验等。
职责:
品质部: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对经返修/返工的物料进行再检验;并予以判断。
参与“征询”工作。
物控专员:
参与“征询” 工作;
安排返工/返修等事宜。
将不适用的原料/零部件退回供应商;
安排供应商补料,对供应商进行经济等各方面约束。
加强供应商管理、辅导、考核
生产部门:
l 对在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零部件、半成品进行回收隔离,并且以红色作明确的标注;
挑选、返修/返工遭品质检查人员(IQC\IPQC\FQC\QA)拒收之产品;
参与“征询”;
针对本部门制造的不合格品申请进行征询。
开发部:
参与“征询”。
程序:
进料“不合格”的处理(IQC)。
红色
“不合格”标签,放置在指定不合格品区域,交由收料员退供应商。
当来料为批次性不合格时,由进料检验员在外包装物上贴黄色“待处理”标鉴后,收料员将其有效隔离;同时进料检验员应在《送检单》、《零部件/材料进厂检验报告》上注明不良信息,交品质工程师审核。对不合格品批,视“不合格项目”的类别和程度,各部门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不合格最终判定:
“不合格”仅涉及外观轻微超标或严重度为轻微缺陷,以及一般互换性尺寸超标时,则由品质工程师作出是否“让步放行”的决定。
“不合格”涉及外观明显超标或严重度为严重缺陷以上,以及关键及重要尺寸的超标,安全项目的超标,则品质工程师通知采购员办理征询。征询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由进料检验员填写相关的物料来源信息和质量信息于《物料征询单》上;
当不良项目仅涉及外观时,只需由商务部与客户协商即可决定;
开发部项目组签署意见;
生产部门签署意见;
副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代表核准;
“征询”单核准完后,应派发给采购部、物控部、品管部、生产部、商务、开发等相关部门
最终判定之后的处理:
品质工程师填发《零部件/材料不良改善通知书》说明不良原因,提示供应商改良。同时品质工程师还应在《零部件/材料进厂检验报告》中标明处理结论,并将其返还至进料检验员(IQC)处。
进料检验员应将黄色“待处理”标签换成与判定结果相一致的标签,且标贴需覆盖原标贴。如最终判定结果为“退货/报废”则贴示红色“不合格”标贴,若判定结果为“让步放行”则贴示白色“让步放行”标贴。
若最终判定结果为“退货”:
IQC应在黄色“待处理”标贴上覆盖红色“不合格”标贴,由收料员将物料搬至退货区,并办理退货;
采购部办理补料,并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当最终判定的结论为“返修/返工”:
①IQC保持黄色待处理标贴;
②物控部安排供应商或生产部门实施“返修/返工”;
③供应商或生产部门按《物料征询单》的要求实施“返修/返工”;
④经“返修/返工”的物料须由物控部重新送检。只有当物料符合《物料征询单》要求后,方能用绿色合格标贴覆盖黄色待处理标贴,并发放使用;
⑤物控部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按物控部的通知办理补料。
当最终判定的结论为“100%选别”时,
①IQC保持黄色待处理标贴;
②物控部安排有关部门实施“100%选别”;
③选别后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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