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试验X围
、砂浆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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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或省以上〕技术监视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性负责。
、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展试验,否如此应拒绝试验。
,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展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与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当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X要某某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 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 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 记;③ 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
⑤ 注明见证人的某某。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视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视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与等级,与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
材料的、试件、试块取样规章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