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 ,今年 5 月1 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 13 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同时延长严重犯罪的实际服刑期。修改重点之一:取消 13 个死刑罪名被取消的 13 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点评: 自今年 5月1 日起,这 13 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被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 68 个减至 55 个,减少了近五分之一。据悉,这也是自 1979 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 减少死刑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但完全废除还不现实, 而我国逐步减少死刑是一个稳健做法。据了解,现在世界上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有 90 多个。从目前来看,国外废除死刑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导致犯罪率上升。、修改重点之二:满 75 岁老人犯罪不都免死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已满 75 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时已满 75 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点评: 在此前对草案的初次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 75 岁免死”的条款, 可能会对人们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 为今后的司法实践留下后患, 因此建议立法必须考虑实际情况。有些网民也提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们的寿命也逐渐提高,已满 75周岁的人, 完全有能力实施特别恶劣的犯罪, 如果一律规定从轻, 可能导致这部分人群故意犯罪增多。基于以上这些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八) 草案二审稿中, 增加了已满 75 周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的限制条件,以适应实践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有关专家认为, 这样既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照顾到了复杂的社会现实。修改重点之三:醉酒、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此次刑法修改,还将令百姓深恶痛绝的醉酒、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的, 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处拘役, 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点评: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 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 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希望通过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 能够更好的警示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修改重点之四:恶意欠薪入刑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点评: 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犯罪”的规定,加强了刑法对于民生的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称,增加这一犯罪,并将其作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责令欠薪者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后盾, 将为劳动监察部门提供更加有力的工作方面的保证。法条里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指的是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方面的损失等很严重, 如果对讨薪者进行人身伤害,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如故意伤害罪等的规定, 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认为,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 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 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但他同时也表示,刑法应该谨慎介入劳资纠纷,劳动行政、监察应发挥更多作用。修改重点之五:公务员叛逃境外最高可判十年徒刑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 叛逃境外, 或者在境外叛逃,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点评: 相比现行刑法,本次通过的修正案(八)在叛逃罪方面的变化只是罪状表述。现行刑法的规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 擅离岗位, 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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