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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城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紫城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减少病媒生物造成的危害,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我镇卫生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足》、《国家卫生县城标准》《2016年紫金县病媒生物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核心,严防病媒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提升全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开展以灭鼠、灭蝇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坚持全民参与除“四害”活动与专业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力争实现鼠、蝇两项密度监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蚊、蟑螂两项密度不超过国冢规定标准的3倍。
三、防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叹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l、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粪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司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四、工作措施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落实和完善防鼠防蝇及防蚊设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等有效方法。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依据“四害”抗药性或小范围试验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不断变换和选用高效、低毒、安全环保的药物。在各
村(社区)和职能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动员社会配合,群众参与。
(一)灭鼠工作措施。
1、坚持防治结合,加强防鼠工作。在积极做好灭鼠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防鼠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清除杂物,堵塞鼠洞,断绝鼠粮,在建筑物、下水道等设置严密的防鼠设施,防止老鼠进入栖息、取食,使老鼠藏不住,吃不饱,破坏老鼠的生存、繁殖条件,达到减少老鼠的目的。
2、组建除“四害”专业队伍,推行除“四害”有偿服务。灭鼠是一项科学性、长期性的社会工程,必须坚持科学化、经常化灭鼠才能凑效。组建除“四害”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有偿服务,是加强科学化和制度化灭鼠的重要手段。目前,我镇已聘请了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并制定、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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