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政府采购市场简况
全球政府采购市场简况
摘要:我国已加入WTO并正准备签署“政府采购协定”(GPA),从而为我国企业开启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大门。国际政
府采购市场蕴含巨大商机并具有稳定成长、不易受国际经济波动与景气循环影响的特性。我们应把握时机深入了解GPA勺规则积极进军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于今年元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正准备签署“政府采购协定”。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已于20__年6月29日颁布实施。加入WTO签署GPA^后我国企业依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 能够
进军各签署国的政府米购市场从而获得巨大商机。
签署GPA创造巨大商机
GPAW提供的巨大商机可从相关采购金额看出。各国政府每年都花大笔资金在米购上估计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0-15%,从而使GP戚为WT愎边贸易协定中影响最大的一个协定。国际政府米购市场蕴含巨大商机并具有稳定成长、不易受国际经济波动与景气循环影响的特性因此对于各国企业而言均十分重要。
GPA勺重要还在于只有签署国才负有该协定规定的义务及享有该协定授予的权利。非GP曜署国纵使是WTO勺会员也无法依据WTO^歧视原则或国民待遇原则享受该协定的权利;而GP曜署国之间则必须遵守不歧视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GPA
俨然成为wtO勺一个小俱乐部。由于美国、日本及欧盟各国等28个签署国均为相当重要的经济体使得这些仅可由签署国参与的整体采购金额十分可观。
例如美国联邦政府每年采购总额均高达两千亿美元以上 1999
年采购总金额为2113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政府采购市场;另一个值得我国企业积极参与的是日本市场1998年日本政府采购总额达一兆零九百二十亿日元其中由国外企业得标的金额为一千四百七十二亿日元 约
%。
总之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将为我国企
业带来巨大商机。
政府采购协定的基本规则
就规范原则而言GP雨则上遵从WTO的基本原则并特别规范了国民待遇原则、原产地原则、技术规格原则、不歧视原则、透明化原则等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为防止各国政府在办理采购时歧视其他国家厂商GP诵3条特别规定该协定适用范围内各缔约国应无条件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各签署国供应商赋予不低于本缔约国及其他缔约国供应商的待遇。
此外GP陋要求各缔约国应确保其国内机关不得因外国分支机构或外国人持股程度对某一本地设立的供应商给予低于另一本地设立供应商的待遇亦不得基于所供应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国而对于在本地设立的供应商予以歧视。例如美国就曾指责南韩在兴建机场时要求投标厂商需在南韩设有工厂以及须与南韩企业有合作关系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定是指各缔约国不得对适用该协定的政府采购于自其他缔约国进口产品或服务时采取有别与交易当时自同一缔约国进口产品或服务所适用于一般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第四条)。
技术规格原则
技术规格规则是指采购机关根据拟定、采用的技术规格标示拟采购产品或服务的特性诸如品质、性能、大小或生产程序与方法以及评估其符合与否的程序要求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造成国际贸易的不必要障碍。各机关均不得使用足以构成妨碍竞争的方式寻求或接受在特定采购中有商业利益厂商的建议以拟定采购规格(第6条)。
不歧视原则
在实际招标操作中GPAM求各缔约国米取公开招标并确保招标程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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