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1 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统一 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作业环境、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影响的不安全因素,如雨、雪、霜、雾 天气,山路险路,节假日繁忙交通,施工现场狭窄复杂等;
、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不可靠;
、疲劳驾驶、抢超抢会、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载等司乘人员不安 全行为。
、影响范围及后果
、车辆损坏、火灾、生产设备物资损坏影响机组检 修工期、生产运行值班人员无法正常交接班。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造成 的伤亡事故。
事件分级
根据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交通事故(I级)、重大交通事 故(II级)、一般交通事故(III级)和轻微交通事故(IV级)四级。
1特大交通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 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为 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一次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
万元的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 或者财产损失(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1.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勤源公司经理、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政工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物资供应 部主任、设备部主任、安监部主任、发电部主任。
(1) 伤员解救运送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勤源公司经理
成员:勤源公司副经理、勤源公司安全主管、车队队长、车辆主管
(2) 现场保护处置工作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安全保卫部副主任
成员:消防保卫主管、巡逻队成员、公司消防队成员
(3) 善后工作处置工作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 员:政工部成员、人力资源部成员
(4) 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监部主任、勤源经理
成员:安监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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