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应为方便管教抹杀孩子天性
据报道,近期,河南禹州市一中对36名学生进行劝退,责令立即离校,只因这些学生“静熄后走动、洗漱,或说话,严重影响了就寝秩序”。好在学生家长连续多日奔波求情,学校总算改变了处理决定。
有专家认为,“教育是强迫或引导被教育者接受特定的知识、规矩、信息、技能、技巧等”。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让学生遵规守纪,培养他们的规矩意识本无可厚非,但笔者想问,规矩的制定者是否考虑了学生的成长发展?规矩的合理性、适用性何在?倘若规矩制定者毫不顾忌孩子的身心成长,却为了自己的管教便利而刻意抹杀孩子的天性,?@势必从源头上背离规矩设计的初衷,更有悖于教育规律。即便破坏了既定规矩,批评教育、劝导训诫未尝不可,大可不必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处理学生。
制度是文化的反映,好的规矩,才能适合好的教育。有什么样的制度规矩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文化。一所学校的规矩集中反映了其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据悉,这些被“开除”的学生中,还有几位是品学兼优的班干部。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禹州市一中的做法过急、过激,是不对的。”笔者认为,这所学校的做法失去了对教育目的、意义和内涵的基本把握。传道授业解惑,不只在课堂上,学校和老师的处事行为方式也时刻传递着价值观和人生观。如此刻板而无情的处理方式于人才培养无益。
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只给个体受教育者打上深深的烙印,尤其会对一个群体、一代人产生深远影响。管理森严的宿舍、僵化死板的课堂、冷若冰霜的规矩、紧张对立的师生关系和教学关系,只能让学校变成一个无情的“圈养场”,也只能让孩子成为一个个被驯化了的看似温顺的“小绵羊”。听话就是乖巧,顺从就是懂事,不应成为教育工作者宠爱有加和津津乐道的评优标尺。当把“好孩子”“优秀生”的标准定到这个调儿上,其实学校教育已经被扭曲成了一个找寻不出轨迹的铁道。当把这种天然的“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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