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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涨跌到底应听谁的.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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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涨跌到底应听谁的
  社会对我国成品油价格“跟涨不跟跌”、“进二退一”的质疑由来已久。2009年5月,千呼万唤之下,发改委终于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最重要的是第六条:“当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自此以后,每当国际油价发生大幅波动,国内油价调整预期变强之时,“22个工作日”和“4%”这两个词语就常常见诸报端。该规定出台之时,许多人都相信,有了这样硬性的能摆在台面上计算的规定后,“跟涨不跟跌”的现象从此将成为历史。可此后两年多来的历史却证明,名义上透明公平的市场化定价方法,实际上依然是发改委的一言堂。
  名义市场透明 实则人为操控
  2009年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为什么如今却成了摆设了呢?
  首先,《办法》中说,当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里用的动词是“可”。也就是说,调价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发改委自己手中,它可以根据市场与宏观经济形势而定。这样一来,价格调整的灵活性就高过了原则性。在成品油调价窗口打开后,发改委可以自己决定“等一等”,这一等,就把降价的机会给等过去了。

  其次,成品油定价机制计算方法依然不透明。发改委负责人曾多次出面解释发改委制定的油价波动标准并非普通人想当然地以为是“国际三地价格相加除以三”那么简单,而是采取了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加权平均变化率,所以可能按照一般人的计算方法,三地油价22天移动平均线是达到了4%的红线,但在发改委这边还没有。至于发改委制定的三地22天移动加权平均变化率计算公式究竟是什么,发改委从没透露过。计算标准的不透明,也为国内油价“跟涨不跟跌”大开绿灯。
  第三,如果实在是国外油价跌得厉害,而国内油价再不跌怎么也无法向公众交代之时,发改委还有最后一个法子,即降价时小步慢跑,等到国际油价上涨时,快速杀个回马枪。《办法》中只是说国内油价可根据国际油价“相应调整”,没说涨幅、跌幅都必须和国际油价同步为4%。另外《办法》还规定,在高油价环境下,国内成品油调价要“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要“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原则上不提或少提”等一些含糊言辞或灵活性极大的语句,都大大增加了发改委的调价或不调价的空间。于是我们看到,过去两年多里,国内油价持续上演着“进二退一”游戏。
  航油定价改革可借鉴
  与汽、柴油价格定价改革步履维艰相比,航空煤油定价改革则显然快了一步。航油出厂价不得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以及每月调整一次的硬性规定,显然较少弹性,执行起来也更容易。尤其是每月调整一次,虽然可能导致燃油附加费频繁调整,但市场化定价却能使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更加合理。当国际油价下调时,消费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燃油附加费下调带来的好处,而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易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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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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