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劳务合同
甲方 ( 母婴护理公司 ) :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乙方 (月嫂 )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原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母婴护理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方和乙方是劳务合同关系,甲方委派乙方为用户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和服务地点
甲方推荐并委派符合上岗条件 ( 体检合格,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
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 ) 的乙方到
( 服务地点 ) 为 (用
户)承担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及其他 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实际服务时间从乙方到岗之日起算。
.服务时间每月按30天计,保证服务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请在口内打,:□每
周休息 1 天 □月底合同结束前休 4 天) ,其中遇国家节假期 日,服务报酬为日
工资的三倍,即 元/ 天。
第四条 服务报酬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的服务报酬为 元/月。凡不足月者按 26 天/月的日平均服务
报酬结算。
乙方完成一个月工作期满之日起 5 天内到甲方处领取服务报酬并签字确认。
乙方因被用户投诉、中途退回或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要求离岗,乙方的服务报酬根据
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实际工作天数的 80%计发。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为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乙方有效的
身份证、居住证、健康体检报告复印存档。
向乙方提供用户的真实详细地址、姓名等资料,以及用户母婴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精
神病、传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情况。
负责乙方的岗前培训、教育和后续的管理工作,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和监督指导。积极引导乙方按《母婴护理工作范围》 ( 附件一 ) 和《婴儿安全问题及意外防
护措施》 ( 附件二 ) 进行操作。
建立母婴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务情况,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
同的各项约定,并对乙方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确保用户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用户与乙方的投诉并进
行核实,协调用户与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求,协助解决乙方、用户双方产 生的纠纷。因用户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并先行承担相关责任。
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未经甲方和用户的同意擅自离岗,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报酬。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上岗前应如实填写本人身份及家庭情况等基本资料,提供有效真实的身份证、健康
证和培训证等资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用户人身或
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善待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与用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同意方
可中止提供服务。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5 天提出,并到甲方处办理手续后,方能
离开用户家。
服从甲方和用户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用户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注意个人卫生,禁止佩戴首饰、禁用化妆品。工作时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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