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我农业灾害救助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属地为主的原则,突出重点,按灾情轻重绶急,分步实施救助,重点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医及灾后重建工作。
救灾应急工作,坚持防抗救灾相结合,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原则。
(三)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的所有农业灾害。
(四)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朔州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等。
二、农业灾害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成立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是:
总指挥:政府主管副长
副总指挥:政府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
成员: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局、扶贫局、交通局、粮食局、生产资料公司、种子公司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突发农业灾害指挥部成员会议。
(2)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农业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救灾救济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
(4)向委、政府及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负责救灾款物的收集、调运、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业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汇总、核查突发农业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突发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在指挥部决定启动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后,牵头组织实施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突发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全体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报告信息。
(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5)负责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方案,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6)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种子等抗灾救灾物资。
(7)了解和督导受灾乡镇落实农业防灾救灾工作措施。
(8)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9)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与指导,抓好各项防治技术的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农业局:组织实施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农业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报结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评估农业经济损失情况。
民政局:负责安排农业受灾地区群众的生活和缺粮户的口粮。
财政局:负责突发性农业灾害应急处理所需的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和作用。
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扶贫局:负责安排、落实受灾地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扶贫项目。
水利局:负责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维修农业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林业局:负责落实林业防灾救灾措施,特别是遭受重大低温冻害后林业生产的恢复和灾区林木病虫害的防治。
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运输工作,调度车辆,及时组织抢修被毁道路,保证公路畅通,评估道路交通设施损失。
粮食局;组织、协调救灾粮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生产资料公司:负责化肥、农膜等农用生产物资的供应。
种子公司:负责农药、种子等农用生产物资的供应。
(四)成立农业灾害应急专家组。由农业部门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应急指挥部研究部署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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