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安徽省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登记表
序号
报检时间
报检单位(个人)
印章编码
检疫时间
检疫地点
动物产品
种类
数量
检疫证明编号
运载工具
消毒证明编号
到达地点
签字人
不合格
原因
备注
安徽省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登记
表填写说明
1. 本登记表适用于产地检疫环节,主要用于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由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负责登记保存。
2. 报检时间和检疫时间一栏按照“”形式填写。
3. 报检单位(个人)一栏填写报检单位或个人全称。
4. 印章编码一栏填写滚筒或针刺印章编码;若没有填写“无”。
5. 检疫地点一栏填写动物产品生产单位名称。
6. 动物或动物产品种类一栏填写动物产品确切种类,如“猪肉、牛皮、羊毛”等。
7. 数量一栏应注明数量单位。对同一品种、货主、来源、批次、起运地、到达地、运载工具的动物及其产品,可出具一张检疫证明。
8. 检疫证明编号一栏应注明经产地检疫合格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9. 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编号一栏填写《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编号。
10. 到达地点一栏,应详细填写动物产品到达地的县和接收单位名称。
11. 签字人一栏由实施产地检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签字。
12. 备注栏应注明产地检疫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附件2:
安徽省动物屠宰检疫处理记录表(1)
日期
畜主
产 地
数量
检疫证明编号
宰前检疫及处理
签字人
合格
不合格
数量
待宰圈号
数量
原因
处理方法
安徽省动物屠宰检疫处理记录表(1)
填写说明
1. 本记录适用于屠宰环节,具体指动物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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