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印章使用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QT-XZ-(2016)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使用与管理公司印章,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印章定义
1.公司印章具有权威性、法律性的效用,它代表公司的权力;公司印章又有凭信作用,它代表公司对事务起证明作用。
2.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各部门公章等。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印章的领用、登记、回收、销毁,以及相关印章的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人事部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具体按《财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二),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 印章的保管
各类印章一律授权于相应部门经理保管使用,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部门印章授权于相应岗位员工保管使用,但必须建立内部领用、保管制度。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
1.用印必须办理用印手续,填制“用印申请单”(附表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否则不予用印。如遇急事而总经理不在无法签字时,应以电话征得总经理批准,方可用印,但事后必须补办用印手续。
2.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时应做到:
(1)审阅、了解用印用途及内容,审阅提供用印的材料和用印单填制的内容是否一致。
(2)检查有否总经理批准用印的签字。
(3)在用印材料准确位置上加盖印章。
(4)对用印审批单进行编号登记,留存备查。
3.空白凭证原则上不允许加盖印章,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作特殊处理。
4.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原则上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
5.如确因工作急需,要将印章带出公司使用的,需由使用人办理用印手续(用印申请单上须总经理签字)后,由印章管理人员随身携带,陪同前往办理用印事项。
第四章 印章的刻制、申领和回收
第八条 印章的刻制
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的,必须填写“印章、印刷品制作申请单”(附表二)并附印章样式,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印章管理人员办理印章刻制。
第九条 印章的申领
1.印章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将刻制完的印章做好验收、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申请部门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
2.各类印章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领用时,须留好印样,注明领用日期或必要的说明,且领用人和印章管理人双方都要签字确认。
第十条 印章的回收
1.各类印章停止使用后,领用部门应及时上缴行政人事部印章管理人员,办理归还手续。
2.印章管理人应及时将各类失效印章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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