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网约车细则
近日,肇庆发布《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 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肇庆网约车细则显示,网约车司机 没有户籍限制须持本地车牌,今年 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 年。下文是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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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一、出台 《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背景
近年来,网约车迅速兴起,给市民带来了新的出行方式,同时也 存在车辆和驾驶员准入门槛低、安全隐患大、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亟 待规范管理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 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市 网约车经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 ,明确网
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约 车驾驶员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 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具体实施问题,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 经营服务的监管。
二、《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实施主体
《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具体指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 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的, 应当
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市交通运 输管理总站负责辖区内具体实施网约车监督管理。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在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 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细化相关标准。 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 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经营者许可条件。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经营许可需具备 《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对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及具备电 子支付及结算服务能力的资料,需提供省级认定结果。
(二)明确车辆许可条件。国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车辆条件 作出原则性规定,并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 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为此,结合我市巡游出租车实际,规定网约 车车辆的条件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取得辖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 车牌照和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排量不小于 1750毫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 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 置、应急报警装置;如提供服务时以时间、里程等量值作为结算依据
的,应当安装相应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 ;首次申请时 车辆初始登记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车辆已 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及不低于 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
(三)明确驾驶员许可条件。国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驾驶员条 件作出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结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如下: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 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 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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