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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户籍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进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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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进度表
序号
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完成标准
1
发展目标
省公安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等
2020 年
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 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 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O
2
全面放开建制 镇和小城市落 户限制
省公安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等
2015 年
指导各市分类设定落户条件。
3
进一步放开中 等城市落户限 制
4
有序放开大城 市落户条件
5
严格控制特大 城市落户条件
6
继续落实人才 落户政策、妥 善解决重点问 题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公 安厅等
2015 年
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 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 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 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 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 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 就业地落户。认真落实优先解 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 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 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 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
省教育厅、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省公安厅 等
2015 年
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 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 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 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 员凡自愿在我省工作的,不受 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 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省卫生计生委、 省公安厅等
2015 年
妥善解决公民生育子女未落 户和其他无户口人员落户问 题。
省公安厅
2015 年
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7
建立城乡统一 的户口登记制 度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省民 政厅、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省国土资 源厅、省卫生计 生委、省统计局 等分别负责
2020 年
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 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 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 口统计制度。
8
落实居住证制 度
省公安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教 育厅、省民政 厅、财政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 卫生计生委、省 文化厅、省法制 办等
2015 年
认真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居 住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44 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 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 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切实保 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 人口的合法权益。
9
建立健全人口 信息管理制度
省统计局、省发 展改革委、省公 安厅等
2020 年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 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 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 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省公安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教 育厅、省科技 厅、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省民 委、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卫 生计生委、省地 稅局、省统计 局、省国稅局、 人行合肥中心 支行等
2020 年
建设完成省级人口基础信息 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 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 生计生、稅务、婚姻、民族等 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 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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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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