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的性质及宗旨
学生会的性质及宗旨
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院团总支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它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校纪校规容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文学院学生会,以全面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真正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
学生会工作总则
学生会服从文学院的领导,协助文学院的工作,制定有关学生工作的细则,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督促学生自觉培养学习和生活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部门设置
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设有主席团、秘书处、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宣传部、舍务部、纪检部、外联部、网络新闻部、社团部及勤工助学部。
学生会工作守则:
、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法纪观念。
、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具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学生会全体成员要严格贯彻“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三方针。
,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大局出发,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增强集体凝聚力。
、敢于牺牲、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
、敢于争先,在专业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
、文学院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任免制度
学生干部的任职:
凡志愿加入学生会者,应向文学院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纳新竞选,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辅导员老师、学生会主席、该部部长同意,试用合格后,方可加入,试用期为一个月。
支部书记、辅导员老师、学生会成员可向学生会推荐优秀学生,经学生会试用合格后可加入。
学生干部的免职:
,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
、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因主观愿意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者,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无故迟到2次或缺席1次给予警告,无故迟到3次或缺席2次的给予免职;
;出现一科不及格者但补考或重修未通过或有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及格者,应劝其自动辞职;
,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或虚报帐目者;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学生干部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
,拉帮结派,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其它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
,逃避责任,缺乏服务意识者。
、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会名额空缺时,由文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和全体学生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应补名额。
学生会例会制度
,各部部长向主席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以便更加全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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