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
(一)注册与考勤
,每学期在K12上完成新学期学籍注册。
,应当在K12上履行请假手续。如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勤按旷课处理,及时通知学生发展中心。
(二)转学
户籍地或居住地发生变更,符合转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六年级第一学期以及九年级学生不予受理。
一般为每学期结束前一周或开学前一周,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学籍转入 学生由上海市内转入(或跨省转入):
①校长室将准备转入学生信息联系单交给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②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入学年级安排学生进行测试。
③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学生测试成绩及学生信息联系单交给校长室审核。
④校长室审核通过后,指定学生进入年级和班级,再将转学三联单交给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⑤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通知教务处联系学生家长,收取学生转学相关材料。
⑥家长提供学生学籍材料:
学生本市户籍:家长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市中小学转学信息表》、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非本市户籍:家长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上海市中小学转学信息表》、学生户口簿、学生居住证、家长
居住证、积分单。
教务处网上发起转学流程:市内转入时间:一周左右
跨省转入时间:一个月左右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学生转学三联单交给家长,安排学生进入班级。家长将三联单中的一联交给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存档,一联交给学生发展中心登记并领取校服征订单,一联交给后勤服务中心登记并办理学生用餐手续。
(2)学籍转出 学生由上海市内转出(跨省转出)
,班主任将家长转学申请的要求上报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审核学生相关转学材料。
,上报校长室签字确认后告知
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上海市中小学转学信息表》、学生学籍大卡复印件、接种卡。
:
市内转出时间:一周左右
跨省转出时间:一个月左右
(三)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一学期内需连续停课3个月以上或已累计停课达3个月以上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须提供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出国出境(须提供境外签证证明);
(3)经学校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原因(毕业年级除外)。
因上述原因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予以休学,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期间的学生,其学籍自动保留在学校。
(1)因病休学:
①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班主任将家长休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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