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超期供应商结算流程规范
2012年2月份起,我司出现部分合同逾期结算情况,为规范流程、简化程序,根据公司规定,请按如下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单:
结算条件无变化
采购流程→区域→按原合同条件、按已批意向合同结算
结算条件已变化
公文流转→文件报批类→降低合同条件、申请减免费用
内容参考以下格式添写:
供应商名称:XXXXXX(供应商号:XXXXXX;品牌:XXXXXX),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到期,因XXXXXXX原因提出撤柜(或需要结算),现申请结算XX年XX月延期货款,结算条件如下:
1、减免X月份管理服务费XX元,设施服务费XX元,促销费用分摊XX元,品牌服务推广费XX元/年,信息服务费XX元/年,品牌形象维护费XX元/元…..;
2、 合同扣率执行原合同扣率(合同扣率执行XX%)。
注:价外费用中固定费用(如:信息服务费等),将按月扣除,不足一月按整月计算。
根据公司规定,撤柜供应商撤柜满3个月才能进行结算。
合同续签后,对已办理结算的超合同期限货款,按新合同重新计算,并由结算会计在结算单上注明,采购不再报单审批!
促销单扣率与合同无关,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按如下流程报批:
采购流程→区域→促销业务→促销反馈单(达标或不达标根据实际情况自选)
****财务部
超期合同结算方式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