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内容
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和上月的快递费支出明细等支出,统计汇总交予人力资源部。(注: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表、请假条及其他应扣款凭证)
3、人力资源部部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上月所有员工的在职明细、社保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号前将行政部提供的考勤资料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5、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号前将职能部门的绩效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6、财务部会计每月5号前与销售核对好上月签单业绩、到账业绩,统计好月度和季度应获奖人员,11号前根据人事部、行政部提交的数据核算出工资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核,13号前确认好所有员工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
7、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13号将 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8、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9、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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