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谢世容 罗祯福(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杨承红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家居贵阳,欲将坐落于正安县凤仪镇桃园社区一小家属楼私产住宅出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住房达成以下协议:
一、住房基本情况与出售形式
该套住房属砖混结构,(不含楼梯间)。套内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一卫二阳台、南北朝向,已装修,室内旧用家电、家俱齐全。出售时,住房、家用电器、家俱等综合议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套住房出售价为壹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包括住房及室内所有旧用电器、家俱)。
三、房屋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处理
经协议约定,住房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证件。与房屋买卖相关的税费(包括过户手续费)均由甲方缴纳。
四、本合同签定时,乙方按约定先交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余款壹拾肆万壹仟陆佰元在二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给予乙方该套住房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与责任。
此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都有履行合同中条款的义务。若其中一方反悔造成对方损失,反悔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若反悔,双倍退还乙方购房定金。若乙方反悔,甲方不予退还购房定金。
六、二00八年九月八日前,甲方将该套住房的五套钥匙交给乙方,乙方入住、管理该住房。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住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谢世容,罗祯福(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徐万水 ,向佑群(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家居贵阳,欲将坐落于凤仪镇桃园社区一小家属楼私产住宅旧房一套出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住房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住房砖混结构、三室二厅一厨一卫二阳台,(不含楼梯间)。
二、经甲、乙
住房买卖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