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doc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
(第二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指南。 请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通过合同约定确认分户验 收有关事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方案,做好分户验收工作。
一、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K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等规范标准。
二、分户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己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 容;
(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三)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验收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
束。
三、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 确定分户验收小组成员;
(二) 分户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
(三)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四) 作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窗淋水
试验
的准备工作;
(五) 作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
其中(一)、(二)项工作应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验收前完成。
四、 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应按《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 户验收管理办法》中的第八条执行。
五、 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一)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分户验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 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 5倍即为合格。
(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
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 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 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 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
六、分户验收项目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 见的裂缝。
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 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 ,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 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 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 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 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 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 个方向均约
500mm处。
楼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
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 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 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 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 水。
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 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 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 和坡度符合要求。
竹、木面层:
面层铺设应牢固;板的拼缝平直度、宽度及与踢脚线的 接缝、相邻板高差符合要求,接头构造正确,板面无翘曲, 颜色均匀,图案清晰,面层平整度符合要求。
(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 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 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 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 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 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 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 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站范围。初装饰工程卫 生间不检查空鼓。
墙面
质量要求:
抹灰: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 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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