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07525加工合同 编号: WT2468
甲方:苏州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圆圆贸易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1号 地址:上海市中山路222号
电话:0512-8836420 电话:(021) 65788877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全棉色织T恤衫黑白格2 000件(S、M、L、XL)、红色2 000件(S、M、L、XL)、白色1 000件(S、M、L、XL)、蓝色1 000件(S、M、L、XL)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2007年 5 月 22 日 向甲方提供_12 600米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 苏州 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2007年6月 14 日前将加工后的成品 6 000件 负责运至 吴淞 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 2 %的备损率,并符合工艺单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与付款方式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费用,每套人民币 20 元。乙方结汇后45 天向甲方支付全部加工费。
第六条 运输
乙方将成品运交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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