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
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安检机构获得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其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安检。
3. 计量认证
安检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合格,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认证合格范围内从事安检活动。
4. 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或称“主任检验员”、“总检”),同时还应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从事安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汽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人,摩托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应不少于6人。
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要求。
,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⑴熟悉安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⑵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⑶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
⑷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
⑸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检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⑴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⑵了解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⑶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⑷了解本机构的检验工艺流程及相关标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
⑸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登录员应能熟练使用、管理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
⑹引车员应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⑺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还应当熟悉相应的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专业知识。
设备维护人员要求:
⑴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含)以上学历和技术员(含)以上职称;
⑵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原理的一般知识;
⑶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具备检测仪器设备管理知识,能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校准。
5.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安检机构应具有下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7号);
技术标准
安检机构应具有下列必备标准:
(1)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 GA 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
安检机构应具有与车辆安全、环保有关的相关标准,见附件1。
安检机构应具有的检测设备技术标准,见附件2。
安检机构应关注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有效性,及时收集有效版本并采用。
管理制度
安检机构应当制定严格、完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括: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检测仪器设备(含标准气)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报废等程序或制度;
检验事故分析报告程序或制度;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等程序或制度及保密制度;
检测车间管理制度;
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报告制度;
安检机构年度报告制度;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6. 检测仪器设备
安检机构应当具备正确进行检验活动所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汽车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应采用固定式,摩托车检验可采用移动式。固定式的检测仪器设备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