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乙方自愿选址在 县 (乡、镇) 村租用农户土地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中央的有关土地流转政策,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面积及四至界线
甲方自愿将位于 县 (乡、镇) 村
组的土地(土) 亩、(田) 亩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四至界线上至
下至 左至 ,右至 ,地块地名 。
二、流转方式
属有偿承租、转让价格为:(土)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田)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前五年租金不变,从第五年后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金额为每亩递增 元人民币。
三、转让期限
转让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土地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一付费。乙方每年年底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金额为 元整,人民币大写
,如超过3个月不付租金,甲方按转让金的10%增收租金。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限内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利。如:乙方在土地里发展农业种、养殖项目、修建机耕道、土建工程等。乙方有权处理所流转土地范围内与基地发展无关的杂草树木,甲方无权干涉。
2、 承包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特大山洪、地震等),对土地山林造成不能复原性损毁、自动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再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3、合同期满后,如因国家政策有变,以当时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如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乙方优先继续延包,如延包不成,地上所种一切物种和设施归乙方所有,土地归还甲方。
4、乙方承包的所有土地或山地水源(含山泉水)都属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5、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里乱埋乱葬,甲方自家亲属除外,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现有的交通道路,乙方享有使用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按每亩每年1万元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