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线路的安全间距要求《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 —2003 )中对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做了以下规定: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 不宜小于 15m 。 2. 原油、 C5及C5 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 20m 。 3. 原油、液化石油气、 C5及C5 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 10m ,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 5m。 4. 原油、 C5及C5 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 3m以外。 5. 原油、 C5及C5 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 。注1 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工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路堤侧坡脚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 1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若未设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 1m。 2 当情况特殊或受地形及其它条件限制时,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邻建(构) 筑物与管道安全后,允许缩小 条中 1~3 款规定的距离,但不宜小于 8m (三级及其以下的公路不宜小于 5m) ,对处于地形特殊困难地段与公路平行的局部管段,在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98 )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之一。其中管道与桥梁之间的距离要求见表 -1 。-1 管道与桥梁的距离桥梁等级大桥中、小桥距离要求( m)≥100≥80 在管道穿越河流的位置选择中,应满足表 -1 的距离要求。《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要求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1 的规定。-1 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距离电压等级( kV)1035110 220 临时接地点( m) 铁塔或电杆接地(m) 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 m) 对管道沿线有交流电干扰的地段,管道与接地体的距离应满足表 -1 的要求。《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 —1999 ) 条第1款规定, 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其它地下管道采取“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可同沟敷设。均压线间距和规格应根据管道电压降、管道间距离、管道防腐层质量等因素考虑确定。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二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距离小于 10m时,后施工的管道在距离小于 10m的管段及当其两端各延长 10m以上的管段上,应做特加强防腐层”。规范中 条规定,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与埋地通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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