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撰写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 也是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过程。一、组织 1、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各院(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部、系主任)的领导下, 由院(部、系)教学科(教学干事)具体负责。 2、教务处的职责:根据上级及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件;根据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和全校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进行全校性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尽量争取社会、行业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支持;协助各院(部、系)积极参加对口行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协助主管校长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 3、院(部、系)职责: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规定和文件; 审核、批准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检查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汇总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院(部、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院(部、系)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向学校及对口行业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立卷归档工作。二、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首先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选题题目应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本专业新技术的开发。课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 1/3 左右,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的先进水平。 3、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应尽可能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需要的题目。工程类专业要以工程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比例不得低于 80% 。少数专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搞毕业论文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文章。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要充分体现培养计划对基本理论、基本训练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要求,题目对专业的覆盖面要大,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要强。毕业设计(论文)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保证学生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各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初审,院(部、系)审定, 最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部、系主任)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第 14 周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批准,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末发给学生。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工程师)以上有能力、有经验的教师担任,需要时助教可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熟练掌握课题的基本部分,并对专题研究有充分的准备。 3、指导教师名单经院(部、系)审查后,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第十四周以前交教务处备案。 4、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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