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边如何建“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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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适宜的空间规模而出现交通拥堵、运行效率降低等“城市病”困扰。要解决北京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必须汲取中心城“摊大饼”发展的教训,立足京津冀大区域视角,一方面,高标准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反磁力中心效应,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压力;另一方面,在北京周边加快建设若干个“微中心”,集中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主城-副中心-微中心”的分散化、多中心、网络化的城市空间格局。这既是北京作为特大城市空间演变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有效治理“城市病”、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客观要求。二是建设“微中心”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讲话以后,京津冀三地以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围绕一般性产业、区域性物流中心、部分教育医疗等四类非首都功能,开展区域对接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还面临着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周边区域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条件还不够完备,特别是承接地与北京之间的快速交通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公共服务水平与北京落差大,对功能疏解和人口疏解缺乏吸引力。加之当前河北、天津有很多个市、县、区都提出要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点多分散,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在这一现实情况下,加快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若干个特色“微中心”,是进一步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时间紧、任务重,且资源有限,规划建设承担某种特色功能的“微中心”,能够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在较短时间内补齐承接地的交通和公共服务两大短板,打造特色非首都功能的集中承接地。另一方面,通过在北京周边建设若干先行示范“微中心”,能够促进“微中心”所在区域的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领域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不断缩小与北京的发展落差,为其他“微中心”建设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起到示范与带动作用。二、“微中心”选址条件分析“微中心”建设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要求。在北京周边建设“微中心”,要借鉴国内外类似“微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充分结合京津冀区域发展现状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客观要求。我们认为,规划建设“微中心”的区域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与中心城保持合适的距离。从国外大都市经验看,“微中心”与中心城的距离大多在30-70公里范围内,以满足“微中心”到中心城之间的“1小时通勤”需求。目前,北京中心城面积已经过大,如果“微中心”距离中心城太近,不利于为北京及周边区域留下足够的生态空间;如果距离太远,则会超过“1小时通勤圈”范围,使“微中心”缺乏吸引力而难以建设起来。考虑到现在的高铁技术水平,可以将“微中心”与中心城之间的距离适度扩展。我们建议,在北京周边规划建设的“微中心”,选址可以考虑在距离中心城40-90公里的空间范围内。第二,具有便捷快速的交通通道。国际大都市周边的“微中心”往往通过市郊铁路与中心城之间实现通勤交通。如东京的市郊铁路里程达2031公里,多摩、埼玉、筑波等“微中心”都是通过市郊铁路建设,引导东京都特色功能和人口集聚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未来北京周边的“微中心”建设也必须有市郊铁路做支撑。但目前我国市郊铁路建设滞后,且从规划、立项到施工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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