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奋力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 2012 年第 5期——领导专稿去年底召开的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基于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基于省委、省政府对武汉的要求,基于武汉发展现状,基于全市人民的迫切期望。一、关于国家中心城市的作用、功能与启示(一)国家中心城市在国民经济和城市体系中的作用重大。当今世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无论是发达国家的一些特大中心城市,还是我国界定的国家中心城市,都是人口最稠密、发展最迅速、财富最集中的区域,它们处于城镇体系的顶层部位,是各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增长极。有数据表明:全球 GDP 的 90% 是由城市产生,这 90% 里面,又有 50% 以上是由特大城市产生。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没有提“国家中心城市”的概念,但一些特大中心城市实质上发挥了国家中心城市乃至全球中心城市的作用。如美国纽约主要通过金融中心的打造,控制了全美甚至全球金融命脉,日本东京已成为全日本乃至有世界影响力的金融和工商业中心。依托这些特大中心城市形成的大都市连绵带,已成为其所在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昭示出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以纽约、波士顿、旧金山等城市为中心的众多大都市连绵带,创造了美国 67% 的财富;以东京、名古屋、大阪为中心的三大都市连绵带,创造了日本 56% 的经济总量;欧洲以伦敦、巴黎两个特大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的大都市发展带,成为经济科技发展最活跃的区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空前加快,城市化率由 1978 年的 18% 提高到 2011 年的 50% 。在我国北、东、南三个方向形成了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这三大区域的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约占全国的 40% 和50% 。在西部,以重庆为龙头的成渝城市群发展态势强劲。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五个国家中心城市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 % (见下表),成为我国名副其实的经济增长极。(二)国家中心城市具有四大核心功能。综观中外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中心城市,一般具有控制管理、协调辐射、城市服务、信息枢纽四大功能。控制管理功能表现为显著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决策能力,一般通过指挥控制中心、创新中心和商贸中心来反映;协调辐射功能表现为有效组织区域间生产、交换和消费,一般通过区域增长中心、开放门户和政治中心来反映;城市服务功能表现为对区域内人们生产、生活和文化活动的综合服务能力和高端的专业服务能力, 一般通过生产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来反映;信息枢纽功能表现为国家通信网络的主要节点,一般通过信息中心和文化中心来反映。我国五个国家中心城市虽然在各自的目标定位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在功能要求上都必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提出的六大中心职能中的一个或多个:即在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核心组织作用,在宏观经济发展与全国性市场建设中发挥核心组织作用,在全国城镇化发展中发挥引导作用,在全国交通、信息网络中发挥中心地位作用,在全国文化发展中发挥中心地位作用,在全国体制改革中发挥领头羊作用。综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在我国发展现阶段,国家中心城市是我国重要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在国家经济发展与全国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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