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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东台市职业教育中心校
教师服务企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为规范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教师可以利用双休日或寒、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要求每年至少到企业实践一个月以上。
,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面发动专业课、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参加服务企业实践活动。
(二)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实施专业教师企业项目实践进修制度,重点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专业教师,带动服务企业实践活动全面展开。
(三)坚持“按需派遣、重在实践”的原则,在充分调研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先锻炼后实践、先提高后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专业教师企业顶岗锻炼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坚持“分期分批、统筹规划”的原则,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各校区、系部派出相关的教师,分批次、有计划地逐年推开。
三、实施方式、内容及要求
专业教师以技术支持、项目研发和实践锻炼为主,其他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以考察、调研为主。实施方式主要有学校派出和个人联系两种。个人联系方式主要是指教师在业余时间,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一种锻炼形式。
学校统一派出的方式主要有:
(一)专业教师企业项目实践进修。参与对象主要是各专业带头人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进修时间须在一个服务周期内累计达二个月以上。开展形式一般分四种:一是参与企业自主的研发项目,并在其中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二是主持或参与为企业生产、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校企合作项目;三是通过调查研究设立企业需要的生产、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实践项目;四是联合开发符合企业人才需求标准的课程或用于学校教学及企业员工培训的项目教材。
(二)顶岗锻炼。参与对象主要是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优先考虑没有企业工作经历和实践锻炼经验的人员。锻炼时间每年不低于两个月,其中寒暑假期间累计不低于一个月;对于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在实习和见习期内,安排到企业顶岗锻炼的时间不低于3个月。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三)挂职服务。参与对象主要是因需派遣人员,包括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等。挂职服务时间在一个服务周期内须累计达到3-6个月。教师在企业等单位挂职,要深入企业一线,参加挂职单位全过程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通过全面细致的考察调研,把握职业教育和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了解企业对科技和人才的需求,积极为企业和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搭建起良好的校企合作交流平台。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对教师服务企业实践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由学校主要领导总负责,督导室、教务处、实训处负责做好教师实践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业务考核、档案存放工作、项目(或成果、课题等)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经费落实工作,各校区、系部负责教师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各校区、系部应成立服务企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其成员主要由校区、系部主要领导、企业管理人员、学科组长及专业带头人组成。指导小组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三)每年9月15日前,各校区、系部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东台市职业教育中心校教师服务企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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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