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规范.doc爆破作业规范
一、 爆破作业
爆破器材的运输
气温低于10°C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应采取防冻措施;气温低 于-15°C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炸药时,也应采取防冻措施。
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 车、自行车
等运输爆破器材。
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o车厢、船底应加软 垫。雷管箱
不许倒立或立放,层间也应垫软垫。
水路运输爆破器材,停泊地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得小于250m。
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汽车的排气管应设在车前下侧,并设置防火罩 装置;汽车
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行驶时,时速不易超过20km (工区内不得超过 15km);在弯多坡陡、路面狭窄的山区行驶时,时速应保持在5km以内。 行车间距:平坦道路应大于50m,上下陡坡应大于300mo
二、 爆破
明挖爆破音响信号规定如下:
(1)预告信号:间断鸣三次长音,即鸣30s、停、鸣30s、停、鸣
30s;此
时现场停止作业,人员迅速撤离。
(2) 准备信号:在预告信号20min后发布,间断鸣一长、一短三次, 即鸣
20s、鸣 10s 停、鸣 20s、鸣 10s 停、鸣 20s、鸣 10s。
(3) 起爆信号:准备信号lOmin后发出,连续三短声,即鸣10s、 停、鸣
10s、停、鸣 10s o
(4) 解除信号:应根据爆破器材的性质及爆破方式,确定炮响后到 检查人
员进入现场所需等待时间。检查人员确认安全后,由爆破作业负责人
通知警报房发出解除信号:一次长声,鸣60s;在特殊情况下,如准 备
工作尚未结束,应由爆破负责人通知警报房拖后发布起爆信号,并用
广播通知现场全体人员。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作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地下相向开挖的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装炮前应通知另一端暂 停工作,退到
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
通。斜井相向开挖,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并应对距贯通尚有5m长地段自 上向下打通。
火花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深孔、竖井、倾斜度大于30度的斜井、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
险等工作
面的爆破,禁止采用火花起爆。
(2) 炮孔的排距较密时,,以防止 导火索
互相交错而起火。
(3) 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暗挖不得超过5个,明挖不得超过
10个。
并应在爆破负责人指挥下,做好分工及撤离工作。
(4) 当信号炮响后,全部人员应撤离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5) 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业点火工具,禁止使用火柴,香烟和 打火机。
电力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用于同一网络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康铜桥丝雷管的电 阻极差
Q , Q o
(2) 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此链接之前各自的两端应断路、 绝缘。
(3) 装炮前工作面一切电源因切除,照明至少设于距工作面30m以 外,只
有确认炮区无漏电、感应电后,才可装炮。
(4) 雷雨天严禁采用电爆网路。
(5)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具体要求是:
1)直流电源:;对于洞室爆破,或大规模爆破
小于3A;
2
爆破作业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