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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韩国投资移民政策全解
一、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产业资源部是韩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1998 年, 韩国实行新制定的《外国人投资促动法》,允许外国企业对韩国企业 实行敌对性并购,大幅放宽投资领域限制,对外商在韩直接投资实行 全面自由化和鼓励政策。按照申报口径, 2001 年,韩国吸引外商直接 投资 亿美元。截至 2001 年底,外商对韩直接投资达到 亿 美元。欧洲、美国和日本是韩国外资的主要来源。
当前,按韩国标准产业分类 (共 1121 个行业)口径,韩国将邮递、 中央银行、共济基金、证卷交易所等金融管理、学术研究、国家行政 管理、教育、艺术、社会团体、宗教团体等 63 个行业列在外商投资对 象之外;其余适合外资投资的行业中只有电视传播、无线电广播业 2 个行业尚未开放,禁止外商投资;其余行业中报纸发行、定期刊物发 行、近海、沿岸渔业、普通作物栽培、肉牛饲养业、发电、送电、配 电及销售、肉类批发、内港客运、内港货运、定期航空运输、不定期 航空运输、有线电信电话、无线电信电话、电信线路设备租赁业、其 它电信、无线传呼等其它无线通信业、国内银行、信托公司、利用视 听渠道播放节目业、综合有线及其它有线传播业、卫星传播业、新闻 提供、放射性废料处理业等 27 个行业部分限制外商投资;其它行业外 资可自由进入。
据产资部称,韩,适 合外资投入的各行业的投资自由化指数高达 %,对外商投资的准入 基本上采取申报制管理。对于上述部分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韩国基 本上以规定外商持股的比率上限为主要限制手段。此外,政府各行政 部门对部分需保护的产业和国家垄断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仍采取限制 对国有企业的持股比率、通过审批制度掌握资本进出的动向、限制市 场准入等措施,这些限制政策由产业资源部每年汇总后通过 " 外商投资 统合公告 " 发表。
韩国外资政策的核心内容为 "促动、支援 " ,为此采取的一系列优 惠政策包括:
1、规定外商出资形式除现金、机器设备和工业产权外,也包括外 商持有的知识产权、在韩国内的不动产和股份等。外商对所投资企业 的出资完了之前,如已符合《外国人投资促动法》规定的外资企业标 准,则该企业就能够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并享受韩国政府赋予外 商投资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2、对符合条件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 在保证外资企业与韩国内资企业同样的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对 外商投资 467 种高新技术产业及 "创造高附加值、能够对制造业等其它 产业的发展提供较大协助 "的 111种服务业和 "外商投资地区 "内和自由 贸易区、关税自由区内的外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外商符合上述条件, 投资后的前 7 年免交法人税、所得税和红利所得税 ( 均为国税 ) ,后 3 年减半;取得税、财产税、综合土地税和登录税 (均为地方税 ) 减免期 限至少 8 年(前 5 年全免,后 3 年减半 ) ,地方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在最 长 15 年的范围内延长上述地税的减免期限。
3、对外商购买和租赁国、公有土地提供支援
外商租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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