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011 — 2015 年)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环境意识, 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生态省建设步伐,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依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011 — 2015 年)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要求及“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 制定《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011-201 5 年)》。一、福建省“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和面临的任务“十一五”期间, 我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服务环保工作大局的方针, 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1996--201 0 年)》、《“十一五”时期福建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我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服务和配合了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社会环境意识明显提高,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推进海西生态优美之区建设营造了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2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根据“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总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宣传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积极宣传环保方针和政策,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为“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二、福建省“十二五”环境宣传教育行动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我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宣传环境保护对于更加注重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先进典型,着力宣传推进污染减排、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新举措和新成效,着力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媒体和公众参与的力量,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海西生态优美之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3 (一)总体目标扎实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增强环境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互动,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宣教活动,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推进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二)基本原则——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把握话语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创新形式,打造品牌。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各具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打造环境宣传教育品牌。——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公众以及环保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三、福建省“十二五”环境宣传教育行动任务 4 (一)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境宣教活动 1. 不断提高环境宣教活动的策划与统筹能力。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以及重大环境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生态省、海西生态优美之区建设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整合资源, 加强横向联系,团结、吸引更多文化、艺术、新闻和理论工作者投身环保事业,联合各有关单位策划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环境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宣传内容和形式手段,丰富宣传题材、风格和载体,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加强区域合作, 树立精品意识, 选择具有广泛影响、吸引力强的环境宣传教育项目,打造宣传教育品牌,努力做强做大环保主题宣传、环保成就宣传和环保典型宣传,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 2. 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政策、法制宣传。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预防环境风险意识, 鼓励公众依法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维护环境权益;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 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环保宣教活动,不断拓展环境宣教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让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企事业、学校、社区和广大农村。重点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扎实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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